2017 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延续了前三年快速扩容、稳健运行、创新迭出的良好发展态势,ABS 发行规模达 1.53万亿元,同比增长 68.23%,历史累计发行规模突破3.54万亿元,存量规模达 1.85 万亿元。具体表现在监管政策的日渐完善、大类基础资产类别的形成与规范、参与机构队伍的日益壮大,以及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应用。(数据来源:CNABS)
2018年,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也将全面深入发展,其中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可期发展、PPP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进一步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发展、ABN市场的发展等都将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规模。
为顺应资产证券化行业发展,响应国家政策背景与市场需求,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将主办“2018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在2017年度中国资产证券化与结构性融资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项目,以及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深入研究中国证券化市场的实践问题,促进行业创新及信息交流共享。
2017年内(起息日在2017年1月到12月)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上交所、深交所) 及其他交易场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与结构性融资项目。
参与项目的原始权益人/发起机构(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电力公司、医药公司、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均可为其参与或服务的项目进行申请。
其中,评分&投票最高的前3个项目为“年度杰出交易”
奖项评审将由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执委会牵头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严格评审、公开评选,包括申报、专家评审团提名、CSF会员投票、公开投票、颁奖几个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ABN年度十佳交易、企业资产证券化年度十佳交易、场外年度优秀交易奖(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的奖项申请人需提供产品说明书进行“2018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奖”申报。
申报步骤如下:
申报步骤如下:
CNABS作为CSF网站服务平台将承办线上投票,投票时间:2018年4月5日至4月20日。
将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微信投票,投票时间:2018年4月5日至4月20日。
结合两轮投票数与专家评审团打分,确定“年度十佳交易奖”,“年度杰出交易奖”和“年度特殊贡献奖”“年度创新机构奖”“年度杰出机构奖”奖项。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CSF),是由海内外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机构、个人组成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专业交流平台,是目前中国权威和专业的资产证券化行业组织。论坛致力于成为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专业机构及投资者共商资产证券化问题的交流平台。论坛为会员、立法部门、监管部门等提供资产证券化结构性融资及相关资本市场的专业培训;就影响或可能影响我国证券化结构性融资及相关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在会员间达成尽可能广泛的共识,并进行倡导。CSF微信公号、网站、会员组织是业界沟通的载体,论坛诚挚地欢迎证券化业界人士免费入会,并在这个平台上分享专业意见,进行思想交流,促进自身发展,推动行业进步。
网址:http://www.chinasecuritization.org/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电话:8610 5957 2322
传真:8610 6568 1022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所申报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得分高者获奖。
论坛将邀请海内外证券化业内权威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企业申报资料统一、严格评审。
奖项公布评审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官方网站、论坛年会官方网站以及合作的各知名金融媒体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在2018中国资产证券化和结构性融资行业年会暨第四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中的年度奖颁奖典礼中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
项目名称 | 序号 | 主要交易主体 | 参与机构 |
2015年开元棚改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6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7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会计顾问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9 | 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事务所 | |
10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建元2015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发行人/受托机构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3 | 财务顾问 |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4 | 资金保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5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 | 联席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8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9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10 | 会计/税务顾问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1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沪公积金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1号 | 1 | 发起机构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受托机构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6 | 评级机构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
7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会计顾问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9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
和家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7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会计顾问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9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和信2015年第二期汽车分期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评级机构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7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8 | 会计顾问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9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兴银2015年第四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8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9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会计顾问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1 | 法律顾问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
融腾2015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8 | 评级机构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9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10 | 会计顾问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1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1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招金2015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招银金融租赁 |
2 | 受托机构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招银金融租赁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8 | 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9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会计顾问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1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兴银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9 | 会计顾问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0 | 法律顾问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
苏元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 1 | 发起机构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受托机构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3 | 资金保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4 | 贷款服务机构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8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9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会计顾问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11 | 法律顾问 |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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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证券化年度奖 |
获奖点评 |
杰出交易 |
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项目由京东金融板块世纪贸易作为原始权益人,系国内首单基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极度分散,大数据征信则整合了内外部数据,借助于模型工具,提供对用户的信用评价及白热度评分。同时基于用户在商城注册、浏览、关注、下单、支付、配送、评价等海量数据,深度挖掘用户特征,评估用户的履约能力,进而预测用户的信用风险水平。优先级AAA评级完全依赖基础资产内部增信,无差额补足承诺方式,优先级发行利率低。评委一致认为,本项目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在消费场景的应用,评级结果充分信赖大数据征信,为互联网消费债权的这类基础资产及交易结构提供了借鉴意义。 |
恒泰浩睿•海航浦发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项目是上交所首单类REITs,也是国内首单单一写字楼类REITs,具有一定里程碑意义。本项目首创以基金份额先转让后实缴出资之路径构造基础资产(避免大额过桥资金);首创以特殊含权组合安排(A券票面利率调整+回售权+流动性支持,B券优先收购权+行权循环期)、实现投资产品期限灵活和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之间的匹配。评委一致认为,本项目在基础资产选择,交易结构设计和交易挂牌方面就有相当创新,为同类项目提供了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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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创融•天虹商场(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项目是国内市场上首单以国有不动产资产为基础的交易所REITs项目。天虹鼎诚大厦裙楼作为项目的标的物业,由原始权益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挂牌转让。专项计划成功募集资金后,按照北交所国有资产交易的规定,完成基础资产的摘牌与交割工作。评委一致认为,本项目开辟了在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下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崭新路径,具有创新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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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交易 |
兴乾系列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项目 |
兴乾系列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产品是兴业银行总牵头,并联合旗下兴业基金、华福证券等下属公司以集团内合作方式推行的证券化创新产品。截至2015年末该系列在公积金中心交易所市场发行占有率超过50%,发行单数市场第一,具有品牌效应。兴乾系列产品为商业银行进军企业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全流程服务的最佳实践,为商业银行维护与地方公积金中心的良好关系提供了长期纽带。 |
汇添富资本•世贸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项目是国内首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产品(ABS),是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在基础资产选择具有创新性,具有借鉴意义。同时也是借助证券化,为世茂集团轻资产、金融化转型战略提供了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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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三期"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 |
本专项计划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自2013年12月发行的首单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汇元一期"以来,累计发行的ABS金额已突破百亿元。该类基础资产承租人以个人为主,且承租车辆未用于经营相关,属于类消费信贷类资产。汇通信诚租赁作为活跃于证券化领域的个人车辆租赁公司,通过长期的证券化实践和服务,在资本和债券市场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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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保障房信托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项目是国内首单以"棚户区改造保障房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所融资金将继续用于保障房建设,支持城市发展和百姓安居生活,具有民生意义。扬州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发行过程中理顺了各类审批流程,基础资产及现金流预测,为今后他项目提供很强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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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华夏股票质押债券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专项计划是国内资本市场上首单以股票质押债权为基础资产的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是证券公司首次在交易所市场通过证券化手段将自营资产与资本市场资金进行直接对接,在交易结构设计、基础资产遴选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先行尝试,实现了非标转标从而降低投资人资本占用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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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山保理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本专项计划是国内保理行业首单资产证券化项目,基础资产对应的融资人均为中小企业,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资本市场路径。本项目设置了循环购买结构,期限为三年,前两年为循环期,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为分配期,每月过手支付本息。交易管理人摩山保理信息系统高效,设置了"每天循环购买"机制,完善的IT系统可以实时循环购买并监控资产池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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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天成物业收入专项资产支持计划 |
本项目是国内市场上首单物业费资产证券化项目,充分发现了"物业费作为契约现金流的价值",理顺法律关系,具有借鉴意义。同时也是借助证券化,为世茂集团轻资产、金融化转型战略提供了舞台。 |
Tribute Script for CSF Awards Ceremony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下称论坛)本着“教育、建立共识、倡导”的宗旨和借鉴国际行业年会的经验,本届论坛开展“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的评选活动,鼓励、表彰和推广2014年度中国证券化市场具有影响力的项目。
论坛执委会在2月初就年度奖的评委构成、基本目的、申报原则、评选范围、奖项类别、评判标准等问题展开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奖项的评委:由中国资产证券化行业实务精英和外部专家组成,美国康奈尔大学刘鹏教授担任评委会主席,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林华先生、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执委会委员陶坚先生、马力先生、陈春锋先生担任评委。
基本目的:鼓励行业创新,促进信息共享;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奖项申报企业授权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公开其申报的项目资料,供业界学习参考。
基本宗旨:建立专业性、权威性、充满荣誉感的行业表彰鼓励机制。
申报原则:真实性原则,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评选范围:为2014年内成功公开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经统计,纳入评选范围的信贷资产证券和企业资产证券项目分别为68单和25单,由论坛组委会邀请相关机构申报评选材料。
奖项类别:区分为信贷资产类和企业资产类,每类各设年度十佳交易,其中每类得分最高3个项目为“年度杰出交易”。
奖项颁发:由美国结构性融资行业组织(SFIG)总裁,执行董事Richard Johns先生在论坛年会上共同为获奖代表颁奖。
经验分享:论坛年会组委会在年会期间特别安排了年度奖分享环节。
6个获奖项目做了分享。论坛将通过论坛官方网站、论坛公众微信平台推送获奖项目的详细介绍,进一步和大家分享获奖项目经验。
总结:年度奖项评选活动获得了市场参与者的热烈响应,不少项目获得了发起机构和主承销商的双重申报,部分证券公司还申报了私募型证券化产品,申报的积极程度使评委们深受鼓舞,评委对参评项目进行了超过5次的讨论,最终于3月15日按各评委的综合打分情况,形成了本论坛的信贷资产类和企业资产类年度十佳奖项目。
信贷资产获奖项目有自2005年证券化试点即参与的国家开发银行,也有在2014年首次发行的机构如中国邮储银行。兴业银行自2007年发行首单证券化产品后在2014年成功发行3单,是唯一一家2单项目进入年度十佳的发起银行。年度十佳交易的共同特点是发起机构对证券化业务的高度重视,汇聚专业人才和团队,致力于攻克产品的技术难关和打造市场形象。
企业资产获奖项目更体现出成熟资产的不断优化和创新领域的探索,其中中信证券以四单项目入围“十佳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委们认为所有的申报项目均凝聚着发起机构及各中介的智慧和汗水。略感遗憾的是,本次评选最终没有私募型产品获奖,在此论坛向积极申报的机构表示歉意。由于私募型产品信息获取的完整难以保证,为此论坛将在官网上开辟申报通道,以期在2015年度最佳交易评选中有更多私募型产品能够积极参与。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榜单如下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获奖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名单(前三个项目获杰出交易奖)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获奖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名单(前三个项目获杰出交易奖)
附:“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获奖点评
信贷资产类
项目名称:
开元2014年第一期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国家开发银行早在2000年就专门成立证券化工作组,是市场上最重要的证券化发起机构及最主要的资产提供方。开元2014年第一期作为国内创新性的铁路专项证券化产品,通过借款人中国铁路总公司另行签署借款合同,创造性地将原借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的共计贷款本金为200亿元的债权按照4:3:3的比例拆分,并分别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单开创了单一借款人、单一行业的证券化的新思路,有效盘活了存量铁路信贷资产,拓宽了铁路信贷资产的市场出口,落实了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决策的具体部署,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把信贷资产证券业务提升到一个战略新高度,也促进有关监管机构进一步培育市场、放宽管制的进程。
项目名称:
邮元2014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邮元2014年第一期是资产证券化重启后第一家住房按揭证券化,首次将住房抵押登记纳入权利完善事件,并在多省市沟通住房抵押的可行性,为中国证券市场打通住房按揭贷款的若干关键技术壁垒做出贡献。
项目名称:
兴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兴元2014年第一期是自李克强总理2013年8月2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股份制银行获批的第一单项目;同时也是21号文颁布后的垂直风险自留第一单项目,项目团队迅速应变适应新规,各方强大销售能力确保95%次级部门顺利销售,为后续项目提供了强大的参考价值。
项目名称:
进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进元2014年第一期是严格意义上首单政策性银行探索证券化的一次尝试。基础资产均为向具有进出口企业提供的用于支持进出口的优质贷款,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可将释放的信贷规模再次用于向有资金需求的进出口企业发放贷款,从而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外贸增长的政策要求,履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性职能,切实将金融资源注入实体经济中的外贸领域。
项目名称:
华驭2014年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黑池)
发起机构: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华驭2014年第一期在增信方面综合运用超额担保机制、贷款服务机构预付款机制和现金储备账户等机制,同时首次引入“折后本息余额”与红黑池设计,为提示固定利率债控制利率风险和资产池透明度方面提供了国际标准。本单产品也是自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后第一单引入国际信用评级的项目,在国际机构销售对接上具有借鉴意义。
项目名称:
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平安1号是国内首单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借款笔数高达96,187笔,涉及93021个借款人,资产池标准化程度高,在外部增信上引入平安产险提供的信用违约保险。同时该单也是国内首单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项目名称:
招商银行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招商银行2014年第一期是首单信用卡分期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涉及全国93,741笔信用卡分期债权,在信用卡信贷资产开展出表型证券化提供了实践意义。
项目名称:
工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顾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工元2014年第一期首次在基础资产中放入银团贷款,扩宽了资产池范围,解决了牵头行在发行文件中的法律实务问题,为后续银团贷款的入池提供了借鉴。
项目名称:
兴元2014年第二期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税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兴元2014年第二期基础资产为绿色金融信贷,彰显兴业银行赤道银行的本色。兴业银行证券化团队有序安排产品,提升银行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广受市场关注。
项目名称:
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金杜律师事务所
财务顾问: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获奖点评:
交融2014年第一期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上第一单成功发行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解决了融资租赁业务特有保证金的质权处理上的法律和会计问题,发起机构选择营业税应收融资租赁项目,并持有全部次级档,确保项目的短期内成功发行。
企业资产类
项目名称: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原始权益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监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计划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历史上首单私募交易所上市REITs。中信证券身兼数职,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充分利用自身信用与物业收益保障嫁接,引入国际物业评估机构。交易结构全新搭建,多重SPV设置与税务规划,专项计划与REITs退出安排挂钩;优先级对接保险,保险投资占比最高,次级安排多个产品定向定制。
项目名称:
东证资管-阿里巴巴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原始权益人:
重庆阿里小贷、浙江阿里小贷
销售推广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东证资管阿里巴巴小贷专项计划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中首单以电商小贷贷款为资产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的产品。其最大特色是统一结构、分期发行,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降低发行成本。标的小贷为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自动筛选,资金归集通过支付宝。
项目名称:
中和农信2014年第一期公益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北京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中和农信公益小贷项目是《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颁布后首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中和农信是最大的公益性小额贷款公司。其贷款客户99%为农业户口,绝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入池资产中借款人100%为妇女,首次入池单笔贷款剩余本金不足 5,000元,是国内首单公益小额贷款证券化,提升了证券化支持公益事业的社会形象。中和农信专门开发了证券化服务系统,用以自动循环购买资产及进行资产池监控。
项目名称:
中信华夏苏宁云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监管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基金管理人:
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中信华夏苏宁云创第一次实现了与第三方内地市场零售电商行业商铺物业的私募REITs的市场化操作,为发起机构盘活存量优质资产,为苏宁电商打造轻重资产分类的产业金融模式,将私募股权基金和证券化技术融入到企业的战略运营高度,形成可推广的模式。在增信方面,由苏宁电器集团提供B类份额回购保障和流动性支持。
项目名称:
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原始权益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销售推广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海印股份信托受益专项资管计划是物业租金质押的信托受益权首单。交易结构上创新,以信托贷款构造基础资产,资管计划购买信托收益权,为非自有物业租金收益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融资的创造先例。
项目名称:
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国内首单贸易项下应收账款证券化,技术难度大。同时采用循环购买模式,为解决国内大型企业应收账款的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复制空间巨大。
项目名称:
银河金汇-瀚华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
原始权益人: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担保人:
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银河金汇瀚华小额计划是典型的线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示范性资产证券化产品,该计划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风险报酬测算模型、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论证出表结构的循环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银河证券和瀚华小贷共同设计开发了小贷公司证券化专用IT系统,有效降低人工操作风险。
项目名称:
宝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监管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宝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首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项目之一,是“备案制时代”首单以租赁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同时也是西部地区首单资产证券化项目。项目筹备充分,在国内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中首次引入“初始超额抵押”的增信措施,同时对监管政策的预判精准,发行时间把握佳。
项目名称:
淮北矿业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原始权益人: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淮北矿业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国内首例以铁路运输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结合淮北矿业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面向企业客户、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票据为主的特点,在基础资产归集方式上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加现金的方式进行归集,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资金闲置,降低了融资方的融资成本。
项目名称:
海通资管-浦发集团BT回购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原始权益人: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获奖点评:
浦发集团BT回购项目没有采用传统的担保模式,而是采用滚动开立付款保函进行增信,精准设立付款保函上限。产品期限跨度较长,对外发行优先级券种共11支,具有一定的发行难度。从最终发行结果看,该产品综合发行成本低于同期同评级同类型其他产品。
(以上年度奖参与机构信息自公开渠道获得,点评仅代表CSF年度奖评委会意见,如有纰漏,敬请指正。欢迎业界多多参与,给予CSF更多建设性意见)
最后,论坛执委会及评委对给予本次年度评选活动积极支持的人士和所有申报项目的机构表示感谢,对获得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4年度十佳交易奖的项目表示祝贺。我们相信在2015年,随着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注册制的大幕拉开,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定将更加精彩纷呈,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在此诚邀各位积极参与论坛建设,共筑中国资产证券化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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